在2022年2月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油气存储企业紧急切断系统基本要求(试行)》要求中,紧急切断阀的关闭功能要求阀门本体手动关闭,不就是通过手轮来操作的吗?没有手轮是无法实现的。
这个手轮应该是为了特殊需要增加的,比如检修之前的退料,这个时候的液位肯定是异常的,没有人工干预很难操作。再比如紧急切断阀发生故障,也可能导致系统憋压,没有人工干预也很难操作。
当然了有了手轮就有了误操作的可能。比如说,对于重大危险源的液化烃储罐,当液位高高连锁关闭紧急切断阀的时候,现场处于手动状态,就无法连锁关闭紧急切断阀,是什么样的情景?相当于连锁已经被摘除处于失效状态,就有可能导致高液位引起的大量泄漏,进一步还可能引发火灾,这个时候的手轮就是安全的障碍,这样就把紧急切断阀的功能丧失了。
禁止还是不禁,就有了不同的选择。
在应急管理部的《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排查指南(试行)》中第2项总体要求的工艺控制要求,除了要求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具备远程操作功能且应设置手轮,还要求了“手轮应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这就是说,这个文件还是更加看重手轮带来的效益,至于说可能的弊端,需要进行控制。
看一下国外的类似标准《API RP 553-2012 Refinery Valves and Accessories for Control and Safety Instrumented Systems》的8.2.1也是说紧急切断阀可以配备手轮的,不仅如此,还要求要有传动机构以减小手轮操作的难度。
无论是调试运行还是维修维护,安装首轮可以提供额外的操作便利,然而毕竟还有那么多标准,直接禁止了手轮,这种争议估计还会持续下去。不同的专家检查时来回翻烧饼的措施还可能真的一时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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