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液位测量,两种不同原理仪表不再是必选项了?


储罐液位测量的仪表配置一直是化工、石油等行业关注的焦点。随着 GB 17681-1999即将废止,GB 17681-2024 即将实施,新旧标准对液位仪表的要求不同。很多从业者困惑不已:到底储罐液位测量是否还必须采用两种不同原理的液位仪表?

没有特殊要求时,储罐液位测量不是必须采用两种不同原理的液位仪表,可以采用不同原理的液位仪表,也可以采用同一原理的液位仪表。

1、GB 17681-1999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储存气体或液体介质的易燃易爆罐区内设置的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验收。

5.5 液体储罐必须配置液位检测仪表,同一储罐至少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

储存易燃易爆介质的储罐应配备高、低液位报警回路,必要时还应配有液位与相关工艺参数之间的联锁系统。

GB 17681-1999为现行标准,但是将于2025-06-01废止。GB 17681-1999要求液体储罐应至少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

2、GB 17681-202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

6.3.2 常压和低压储罐区监控要求

6.3.2.1 储罐应至少设置2套液位连续检测仪表,或1套液位连续检测仪表和2个液位开关。

6.3.3 压力式储罐区监控要求

6.3.3.1 压力式储罐应至少设置2套液位连续检测仪表和1个高高液位开关,或设置3套液位连续检测仪表。

6.3.4 全冷冻储罐区监控要求

6.3.4.1 储罐液位检测仪表的设置和液位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至少设置3套液位检测仪表,其中至少2套应为液位连续检测仪表,用于液位测量和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

GB 17681-2024将于2025-06-01实施,替代GB 17681-1999。GB 17681-2024没有要求液位测量仪表需要采用不同原理。

3、SH/T 3184-2017 石油化工罐区自动化系统设计规范

4 储罐计量与测量方案

4.2 储罐的仪表测量方案

4.2.3 计量级压力储罐

4.2.3.1 应在罐顶设置2套配备罐旁指示仪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其中一套用于在控制系统中设置高、低液位报警。

条文说明:4.2.3.1 2套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可采用不同测量原理的仪表,当某种测量原理的仪表不适用于介质特性时,也可采用2套相同的仪表。

根据SH/T 3184-2017可以采用不同测量原理仪表,也可以采用相同测量原理仪表。

4、HG/T 30033-2017 氟化氢生产安全技术规范

5 生产工艺安全操作技术规定

5.2 以萤石和硫酸为原料制取氟化氢工艺

5.2.6 包装、储存工序

5.2.6.3 安全操作技术措施

5.2.6.3.9每个储槽应配置两种计量方式(液位和重量)。

HG/T 30033-2017强调的是液位和重量,两种原理的测量,属于特殊行业的特殊要求。

5、苏应急〔2019〕53号《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

9. 带有高液位联锁功能的可燃液体和剧毒液体储罐应配备两种不同原理的液位计或液位开关,高液位联锁测量仪表和基本控制回路液位计应分开设置。压力储罐液位测量应设一套远传仪表和就地指示仪表,并应另设一套专用于高高液位或低低液位报警并联锁切断储罐进料(出料)阀门的液位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

根据苏应急〔2019〕53号《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特定场景(带有高液位联锁功能的可燃液体和剧毒液体储罐),应配备两种不同原理的液位计或液位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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