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石化行业,储罐作为储存易燃易爆介质的核心设备,其接地系统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实际中,“储罐设置一条接地线是否足够” 的争议长期存在。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或简化施工,倾向于采用单根接地线,但这一做法可能埋下重大安全隐患。本文将结合相关规范,解析储罐设置二条接地线的必要性。
储罐设置一条接地线是否可以?
不可以。设置两条接地线,既可保证完好性,又可保证静电导出效果。
01 SH/T 3552-2021 《石油化工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4.6 直径为2.5m或容积为50m³及以上的设备或容器,其接地点不少于2处,接地点沿设备外沿均匀布置,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大于30m,并在设备或容器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连接,接地体连接成环形的闭合回路。
02 SH/T 3097-201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5.1.2 直径大于等于2.5m或容积大于等于50m³的设备,其接地点不少于2处,接地点沿设备外沿均匀布置,且接地点的问距不大于 30m。
03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4.3.10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当其高度小于或等于60m、罐顶壁厚不小于4mm时,或当其高度大于60m、罐顶壁厚和侧壁厚均不小于4mm时,可不设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30m,每处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04 GB 50650-2011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5.5.1 金属罐体应做防直击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并应沿罐体周边均匀布置,引下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8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05 GB 50257-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7.2.1.6 容积为50m³及以上的储罐,其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并应在罐体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连接,接地体应连接成环形的闭合回路。
储罐接地系统的双接地点设计并非鸡肋,而是基于风险防控的科学选择。企业应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在设计、施工、运维环节落实双接地要求,并定期检测接地电阻与线缆连接状态。唯有将规范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真正筑牢储罐安全防线,避免因“省一根线”而影响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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